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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箱托运后“从头碎到底”未来有望按照“蒙特利尔公约”执行

2019-10-05 旅游 点击:

文章来源:法制晚报
原文:http://weibo.com/ttarticle/p/show?id=2309351000484067806038597024#_0

法制晚报讯(记者 王思思 李东 实习记者 朱健勇) 旅行箱通过航空托运,取回后“伤痕累累”,你遇到过这种情况吗?近日, 一市民在网上爆料称,数千元旅行箱在航空托运时损坏,航空公司仅答应赔几百元。这位旅客的遭遇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转发和共鸣,表示也曾遭遇类似事件,称“以后出门只带随身行李比较好”。

法晚记者询问国内几家大型航空公司了解到,目前国内航线的赔偿标准仍在每斤100元—300元,尚未与国际线路上已经使用的蒙特利尔公约规定接轨。

事件 数千元旅行箱托运后面目全非 仅赔几百元

1月21日,张女士乘坐国航CA1328航班,从广州返回北京,晚上9点半左右落地。下机后她来到行李等候处领取行李,然而一直等到行李传送结束,也未见到自己托运的箱包。看着同班机别的旅客的行李都领走了,张女士赶紧到行李查询处询问,工作人员告诉她,“行李在散仓,要晚些到,现在正在送的路上。”

又过了大约十多分钟,张女士终于见到自己的行李。

“看到后,我就惊呆了,托运时好好的行李箱,现在已经从头碎到底。”在张女士上传到网络的一段视频中,记者看到她托运的行李箱已面目全非、伤痕累累。

随后,航空公司给出了三种赔偿方式。第一,帮助维修;第二,赔偿一个同样尺寸的新箱子;第三,按照行李箱的重量,每KG(公斤)赔偿100元人民币。

对于这三种赔偿方式张女士称,“第一个维修肯定没戏了,这个损坏程度直接报废了;第二个因为赔偿的箱子就是价值二百多块的那种,我不能接受;第三个,对于我用的这个Rimowa Salsa Air箱包,官方标示重量3、2KG,也就是只能赔偿我320块现金。”

张女士表示自己购买箱包时花了4000多元,现在只能得到这些赔偿,她不能接受。

“我之前有一次飞迪拜,也遇到类似的事情,阿联酋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看了箱子的破损情况,拍照登记,然后跟我要了一份购买箱子的票据,他们按照购买年限及购买价格赔付。当时那个箱子只买了一年,最后阿联酋航空给出了购买价格9折的现金赔偿。”张女士说。

由于对赔偿标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将此事做了登记,承诺7个工作日左右给予答复。

蒙特利尔公约关于行李损失赔偿规定

1、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。对托运行李,只要损失事件发生在航空器上或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,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,除非损失是由于行李的固有缺陷、质量或者瑕疵造成的。对非托运行李,承运人对由其本身、受雇人或者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。

2、行李损失的责任限额。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,除非旅客在交运托运行李时特别声明其交付利益,并支付附加费。

追访国内航线赔偿金额11年未变

对于暴力托运的事件,有业内人士表示,这是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,因为乘客的行李从贴上托运标签开始,要经过七八道程序,才能最终回到乘客的手中,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,都会造成行李的损坏。

记者了解到,乘客的托运行李从值机柜台运送到行李带后,由负责行李运输的工作人员接手,放到行李车上,再由行李车运送到飞机上。飞机落地后,仍然是同样的一套流程,如果是国际航班,还要经过防疫、边检等检查。

虽然运输中行李出现损坏在所难免,但是近几年来,对于行李损坏赔偿标准过低的指责声不绝于耳。

记者了解到,根据2006年修订的《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》,对于行李灭损的赔偿最高不超过每公斤100元,且每位旅客的赔偿不超过2000元。

随后记者询问国内几家大型航空公司了解到,目前国内航线的赔偿标准仍在每斤100元—300元。

未来有望按照“蒙特利尔公约”执行

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乘客托运行李的价值也在增加。原先一件衣服可能几元钱,现在一件高档西装要上万元,被频繁托运的电子设备也都价值不菲。当前,我国航空行李赔偿标准多年未变,一旦遭遇行李灭损,乘客的利益很难获得法律上的充分保障。”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表示。

不过,对于行李损坏的赔偿额度正在逐步提高,记者了解到,现在国际航线上,行李赔偿已经使用蒙特利尔公约规定。

2016年8月公布的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中也最新规定,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应依照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修改。

按照公约,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、遗失、损坏或者延误的,承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(折合人民币7000余元),远高于我国现行的规定。

旅行箱托运后“从头碎到底”未来有望按照“蒙特利尔公约”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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